为了贯彻落实无锡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定,无锡市路灯管理处根据国家省市要求,规范审批责任制度,明确责任主体、责任内容、责任监督、责任追究等事项,确保依法实施审批。我处依照“依法、规范、高效、便民、廉洁”的原则,公开审批内容、对象、条件、时限,简化审批环节,规范操作程序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实施审批,特制定本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意见。
一、公开审批内容
我处办理两个核准事项:
1、城市道路、小区照明设施和亮化设施建设、改造、拆除、迁移计划。
2、利用路灯设施张挂、架线、接用电源。
二、公开审批职责
1、行政审批责任人职责:路灯管理处处长全面负行政审批的领导责任,对审批工作进行组织、指导、检查、考核。
2、窗口工作人员职责:热情服务、耐心解释说明,认真执行“九公开”制度,“六制办理”,严格遵守《无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》,规范管理、规范服务、承诺办结。
3、承办部门职责:精通路灯业务、熟悉路灯行业的法律法规,及时勘察审批项目,签署意见,加强与审批窗口的联系,工作高效。
4、监督部门:处办公室对我处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和承办人员实施监督。
监督电话:82763776
三、公开办事程序、流程及工作时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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