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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灯管理处服务指南
一、服务项目受理部门及责任人:
1、接受群众零星路灯的报修,增、拆、移路灯的申请,接受因市政建设、旧城改造、供电调杆等因素的公共照明设施拆、迁、建的申请。
(受理部门:六楼生产科
责任人:姜世英、王银虎
电话:82711035)
2、负责城市亮化配套照明设施的管理,受理项目报建。
(受理部门:六楼亮化科
责任人:邱道昌
电话:82756690—616)
3、城市道路、小区照明设施建设、改造计划审批。
(受理部门: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
责任人:张
延
电话:85221016
4、负责城市公共照明设施方面的来信、来访、提案、议案的办理。
(受理部门:七楼办公室
责任人:冯
俊
电话:82763776)
5、负责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应急抢修。
(受理部门:运行抢修班
责任人:姚哲明
电话:88191201)
二、投诉与监督:
1、本处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,欢迎广大市民群众投诉和监督。
承诺报修电话:82723797
投诉监督部门:办公室
电话:82763776
2、本处承诺工作有投诉,可直接向市政公用事业局投诉。
局公用处电话:82702185
局办公室电话:827097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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